第13章 为天下唱:大楚兴(2/4)
去服戍徭的百姓们,也都不想出什么岔子。】【但,天公不作美,他们偏偏遇上了大雨连绵,道路阻塞,难以行进。】
【而按照这样的进度推算下去的话,必定会误了期限,无法按期抵达目的地。】
【按照《史记》中的记载,“失期,法皆斩”。】
【后来,在出土的睡虎地秦简中人们发现了有关于《徭律》的记载:迟到三到五天,“谇”,即责骂一顿;六到十天,缴纳一副盾牌;超过十天,缴纳一副战甲;直接逃避徭役的,缴纳两副战甲。同时,如果遇到天气问题,则还可以免除此次徭役。】
【这个出现,让许多人对于《史记》的记载不以为然,但是有一个关键问题:陈胜吴广等人,他们服的,是戍徭,而非更卒或者外徭这样的徭役。】
【戍徭,是兵役,与劳作建设工程的徭役并不相同。服戍徭的时候,陈胜吴广等人,他们的身份已经从普通百姓变成了士卒——对士卒的管理是军中的管理方式,军法与适用于普通百姓的民法是不一样的。】
【在先秦乃至后来的汉代,在军中因为失期而斩首的也并非孤例,因而陈胜吴广两人的担心也不能说完全错误。】
【即使放在如今,如果军中延误,与普通百姓去干工程延误,能是一个性质吗?】
【再者,胡亥登基之后,又出台了一系列更为严苛残忍的法律,不仅中央朝臣杀得人头滚滚人人自危,民间同样如此,早已经基本失去了对朝廷的信任。】
【而从另一个方面看,如果不需要斩首,假使他们延期抵达——显然这一次戍徭是没有取消的意思的——他们需要付出什么?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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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首先是戍边。他们本身就是来服戍徭的,戍边是必然结果;而如果因为失期被惩处,换到了一个境况更差的边境呢?】
【其次,假如要按照《徭律》来执行——先不考虑实际的执行效果,大家都知道,规定是规定,执行是执行;以秦朝后期的社会治安基层掌控,实际能否如此执行并不好说;再者,以二世的风格,杀掉一群平民百姓算什么事儿吗?】
【按照超时最长、超过十天来算,要缴纳一副战甲,战甲在当时可以按照1344钱计算,这个钱是这群“闾左”能够掏得起的吗?】
【当然,按照秦法,掏不起钱可以拿劳役来抵,由官府提供食物的话需要干224天,自带食物的话要干168天,只不过,这些劳役的天数是不计算在百姓原本法定必须要服的徭役中的。】
【——以及,家中有奴隶的话,可以由奴隶代为服役,可是陈胜吴广等人都是闾左。】
【出于对于自己未来的恐惧,陈胜和吴广便开始想办法找出路了。】
赵光义坐在宫中,对此心有余悸。
“秦二世对百姓逼迫过甚,天下如何不苦?又如何不反?”赵光义努力平复自己的心绪,尽可能地让自己看起来正气凛然,对百姓满怀悲悯之心,“不给百姓留一点活路,让百姓完全不相信朝廷,就会是这样的后果。”
也借此,进一步表达自己对秦二世、对于秦朝的批判态度。
秦法严苛,二世更甚,这样一来,因天气而失期的陈胜吴广如何不能心怀担忧?
再者,正如这个妖书所言,军法和民法根本不可混为一谈。
纵使是在大宋,民间徭役